随着互联网、移动社交平台快速普及,传统传销模式逐步向线上转移,新型网络传销层出不穷,此类传销活动依托APP、微信社群、网络平台开展运作,具有隐蔽性强、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的特点。网络传销关联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不仅会让参与者遭受财产损失,更会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网络生态环境,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
案例一 浙江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2020年4月至2022年1月,钱某在经营浙江某公司期间,伙同赵某等人以“智能充电桩商城系统”网络平台实施传销活动。主要以销售充电桩、提供充电桩经营服务为名,通过宣称国家支持等虚假宣传,安装运行少量充电桩,以充电、流量、广告收益为幌子,以直推奖、伯乐奖、级差奖、团队奖等奖项为诱饵收取费用发展会员,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鼓励会员继续发展下一级会员。经统计,“智能充电桩商城系统”网络平台用户数共计2万余个,层级达25层,涉案资金10亿余元。
案例二 杨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2020年起,杨某等人假借“弘扬伏羲文化”创立“万某合”网络平台,先后发展罗某、晏某等骨干成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司化运营模式,对外销售“中华姓名学”“即刻旺运”“中华风水学”等课程。“万某合”网络平台将参与人按照不同交费额度设置多个级别,根据级别获取不同额度返利,并通过营造氛围、现身说法等方式,在线下授课过程中将杨某打造成“庚天缘大师”,配备四名“护法天使”,神化被告人杨某可改运势,助人逢凶化吉、时运发达,不断对参与人洗脑,蛊惑参与人购买课程并发展下线。经统计,该传销组织共计吸纳会员120人以上,层级达3级以上。
在此提醒广大公众,新型网络传销套路不断翻新,但核心模式始终离不开“付费入会、层级返利、拉人头获利”三大特征。大家要提高警惕,坚决摒弃“低投入高回报、躺赚暴富”的侥幸心理,凡是承诺零风险、高收益的网络投资、兼职赚钱项目,务必第一时间核实甄别。谨慎参与各类陌生APP、社群的付费入会、返利投资活动,不轻易转账缴费,不盲目拉拢亲友参与。同时主动学习防传知识,认清网络传销隐蔽套路,若发现身边存在网络传销的违法线索,可随时通过12315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核查处置。
版权所有: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中路79号 邮编:810007
青ICP备19000594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66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