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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72044

省局各直属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以及省工商局17条措施成果,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要求重申、强调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烟花爆竹、鲜花、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礼及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有价证券等支付凭证;二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四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五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六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八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省局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正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严格对照“八严禁”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本支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党员干部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局机关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力量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持续加大对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检查力度,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以及省工商局17条措施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省工商局监督举报电话:0971-8271070,0971-8238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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