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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规则
发布时间: 2026/08/04 信息来源:法规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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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规则》,以制度化、标准化手段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流程,从源头防范执法风险,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制度根基。
划定刚性清单,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议”。该规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清晰划定12类必须提交负责人集体讨论的案件红线,明确未经集体讨论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清单覆盖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大额罚没、听证案件、涉重大公共利益、疑难复杂案件等各类情形,区分自然人、法人差异化大额处罚标准。同时,明确省药品监管局、各局属执法单位作出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规则,层层压实执法主体责任。
规范议事闭环,案件研判“流程标准化”。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会议流程,搭建从启动、参会、会前准备到现场研讨的全链条规范机制。参会人员权责划分清晰,局领导班子成员参与表决,办案、法制人员列席汇报,业务专家、纪检、法律顾问按需列席建言,严格执行利害关系人员回避制度,确保决策公开透明,明确后续办案流程,做到一案一闭环。
严守保密归档,执法全过程“可追溯可查”。规则强化内部监督约束,建立双重管理机制。一方面严格保密纪律,行政处罚文书正式送达前,参会、记录人员严禁泄露会议内容、案件线索、企业商业秘密与群众个人信息;另一方面落实全程留痕要求,安排专人撰写会议记录,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全部材料归入案件档案保管,实现重大执法决策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守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铁拳”筑牢全省市场监管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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