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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2〕年第38号)
发布时间: 2022/11/21    信息来源:食品生产处    浏览次数: 15639


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海南州贵德县凌云超市销售来自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经检验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二)海南州贵德县河西丰达食品门市部销售来自湟源沣盈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湟源陈醋(酿造食醋)300ml/袋、湟源老陈醋(酿造食醋)2.5L/桶,经检验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三)海南州贵德县华联超市经营销售的干百合(蔬菜干制品),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四)海南州兴海县薄利超市经营销售的乌梅(蜜饯),经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亮蓝、苋菜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五)海北州门源县浩门镇老字号清真油条店经营销售的油条(油炸面制品),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六)海南州兴海县清辉早餐店经营销售的油条(油炸面制品),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七)果洛州达日县吉祥超市销售的互助清源江青稞酒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蕥牌贡酒,经检验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调味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2.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5.酒类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6.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月17日

1.调味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2.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5.酒类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6.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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