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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源市监罚送告〔2024〕18 号
发布时间: 2025/02/13 信息来源:湟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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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生智养殖专业合作社等63户当事人 :
本局于2025 年 2 月 8 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源市监处字〔2024〕18号),内容是:你(单位)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 单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源市监处字〔2024〕18号) ,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湟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西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你(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 李雅清、郭静 联系电话: 0971-2436939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河拉台湟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
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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