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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求《青海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30    信息来源:食品生产处    浏览次数: 5737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规范管理承担中央转移支付、省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青海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5月29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qhssjjscc@163.com

联系电话:0971-6161713  6161702

信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

邮政编码:810000


附件:青海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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