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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3/04/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5432

2023年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是全系统深入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和有效载体,是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的开局性和奠基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扩大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作风建设成果,以行风问题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全省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在依法监管、依规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服务、管理、执法行为,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监管助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整治行风突出问题

(一)加大审批服务领域问题的治理力度。一是违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在许可事项清单之外违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以备案、登记、证明、目录、计划、指定、认证、年检、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名义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设置不公开、不透明,违规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条件、环节和申请材料,市场准入准营放权又收权、妨碍市场主体进入等问题。二是政务服务窗口不正之风的问题。梳理纠正各级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窗口设置不合理、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窗口应进未进、进驻地方政务服务大厅明进暗不进等情况,排查治理政务服务窗口办事流程复杂、申请材料繁多、许可条款模糊、办理数量限额、办理时限冗长等问题,着力解决窗口办事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业务不熟、纪律松散、办事拖拉、让群众反复跑路等问题,坚决打击与中介机构勾连,通过倒号卖号、加急办证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三是影响政务服务效能的问题。深入查找并着力解决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系统不够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不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不通畅、线下服务窗口进驻不规范,跨省通办合作机制不顺、事项名称表述不统一等问题,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二)着力整治日常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一是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系统梳理各业务领域监管制度、流程规范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全面排查日常监管相关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纠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规范、擅自扩大重点监管领域和范围等问题。二是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问题。深入排查治理与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搞利益勾兑,强制企业接受各类有偿咨询和服务的行为。重点整治所属事业单位、技术机构违规开展针对市场主体的有偿服务活动、收取不正当费用等行为。三是弄虚作假的问题。大力整治执法办案数据等系统内源头造假和统计造假行为,最大程度减少因录入错误等工作失误造成的数据失真失实情况,着力纠治为市场主体伪造篡改证照信息和检查、检验、检定、检测、认证等结果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重点问题整治。一是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的问题。全面排查治理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任性执法、不文明执法,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等问题。二是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的问题。深入排查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类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向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问题。全面清理整顿本系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坚决纠正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以及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等问题。三是执法素养欠缺、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深入排查并解决执法人员执法纪律遵守不严、执法为民理念树立不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法犯法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深化行风建设治理措施

(一)深化干部学习教育。将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穿行风建设始终,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丰富多样的学习和活动方式,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和国家法律教育,将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引向深入、推向实际,落实到促进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上,落实到服务职工群众优良作风的转变上,落实到工作能力素质的增强上,落实到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上。持续深化警示教育,通过通报违纪违法案件、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庭审旁听、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拓展警示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针对性,注重用本系系统、行业内的正方面典型案例和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教育效果。

(二)深入开展问题排查五项活动一是开展行风突出问题公开征集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置行风突出问题公开征集专栏,设置行风突出问题征求意见箱、向办事窗口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召开服务对象和有关企业行风建设座谈会等方式和形式,向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市场监管系统行风突出问题。二是开展重点职能处(科)室下一线走流程活动。省局各职能处室处长和各市州局职能部门负责人通过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调研、暗访、陪同群众办事、自办代办业务等方式,对本岗位及关联业务走流程,着力查找并解决薄弱环节和行风问题。三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由省局法规处和执法稽查局牵头,对市场监管执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等方面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开展市场监管体验日活动。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在315、计量日、法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和活动期间,通过邀请媒体、公众现场参与、观摩和体验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活动,适当开展网络直播,让人民群众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找茬”“挑刺五是开展局领导公开接访日和热线日活动。省局及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年内至少安排1次公开接访日和热线日,通过现场接访、接听热线电话的形式倾听群众呼声,查找并解决行风问题。

(三)加大行风监督。加强和属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衔接,省局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年内围绕工作组主要职责开展1次明察暗访,加大对行风问题信访投诉举报问题的调查和督办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并进行通报和曝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制定完善纪检监督计划,将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监督,对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督导问责。建立健全谈话制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与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行风建设专项谈话,督促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要求;开展一把手年度廉政谈话、新任干部廉政谈话、重点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时,将行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立约谈制度,出现严重行风问题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统一公开项目、充实公开内容、规范管理档案,大力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市场监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快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日常维护和管理,整合市场监管舆情监测等资源,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等对外新媒体窗口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加强党风、行风建设中的窗口作用,持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业务办理政策、流程公开透明,实现以公开谋发展、以知情求理解、以阳光谋廉洁的目标,促进行风建设规范化发展。

(五)切实提升队伍素质和基础能力。将行风、法治、专业、职业道德等培训列入本级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中。在执法等重点业务领域开展全系统业务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技能大赛。积极组织参与国家总局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等评选表彰活动,省局牵头,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优质服务窗口”“监管标兵”“办案能手等创先争优活动,在全系统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组织协调力度

(一)强化上下联动。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行风建设工作专责部门,及时建立联络员制度,主动加强与省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络,按照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的节点和任务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材料。省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组织工作调研、督导检查,加强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行风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二)强化监督评价。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约谈通报、奖优罚劣的行风建设落实机制,加大对本级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明察暗访和督促检查力度,认真排查梳理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并及时向省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三个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层层建立跟踪落实机制,确保行风问题纠治到位。

(三)强化经验交流。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向省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季度报送一次综合情况、12月底前报送全年情况、不定期报送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确保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加强横向交流,互相借鉴经验,促进共同提高。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端等媒体资源,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和业务应用的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社会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市场监管系统的作风行风问题。积极组织开展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行风建设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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