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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青海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7/04 信息来源:登记注册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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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激发社会投资和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青海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2年8月2日前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qhsdjz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省市场监管局业务楼531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0971-6128889。
附件:青海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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