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的位置:新闻资讯 > 动态要闻 > 局属单位动态 >> 正文
东川分局三项措施圆满完成广告业统计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6/15    信息来源:东川分局    浏览次数: 9679

为切实履行统计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全面、准确掌握园区广告业整体运行情况,更好地服务园区广告业发展,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国广告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东川分局扎实推进园区广告业统计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部署,落实岗位职责。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传达、认真学习研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国广告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该项工作是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责的重要基础。同时确定局机关、监管所的广告业统计工作责任人及对外咨询电话号码,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明确统计工作任务,了解统计内容和统计方法,熟练使用统计系统,能够有效解答广告经营单位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难题,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企业报送的年报数据进行审核,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参加总局举办的视频培训;在自学研究、细化操作要点基础上,进行操作应用培训和问题交流讨论;向园区广告业填报企业下发相关培训手册、文件具体要求等业务资料,要求园区广告企业严格按填报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企业、内部工作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及时研究予以解决,遇到未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加强沟通协调,以确保工作进度;根据园区实际,组织相关广告经营单位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以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三是深入开展宣传,落实督报指导。通过QQ、微信、钉钉、电话等方式一对一线上指导,确保统计调查准确性;对被纳入广告经营单位主体库的广告经营单位,进行逐户走访,面对面、点对点的通知,并派发纸质公告18份,及时通知广告经营单位按时填报数据;加强对企业存续情况的核实,对经核实下落不明的企业,统一在业务系统中列入异常名录,提高主体库数据的准确性;落实督报指导,对拒报、迟报、错报的广告经营单位及时进行指导,督促其按时、准确、真实地进行填报;统计期间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确保在办公时间畅通,方便广告经营单位联系沟通。

截至目前,东川市场监管分局圆满完成18家广告业统计任务,其中:省直属企业1家,本级统计企业17家。

版权所有: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中路79号 邮编:810007

青ICP备19000594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66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