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场景日益丰富、营销方式不断创新的今天,有奖销售早已成为商家连接消费者、激活市场活力的常用方式。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销售商品或者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向消费者提供奖金、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主要分为抽奖式有奖销售与附赠式有奖销售两种形式。无论是购物满额赠礼、消费参与抽奖,还是集赞赢取福利、在网络服务中提供会员权限等,本质上都是经营者以销售商品、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向消费者提供奖励、物品或其他利益的暖心互动,也是让利消费者、提升品牌好感度的营销之举。
但在实际经营中,部分“套路式”有奖销售却让这份善意变了味:模糊不清的兑奖规则、中途随意更改的活动条件、子虚乌有的中奖名额、远超限额的高额抽奖……这些行为不仅消耗了消费者的信任,更扰乱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因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违法有奖销售划出了清晰的法律边界,让营销回归真诚,让竞争回归公平。本次修订明确严厉禁止四类违法有奖销售行为,每一条都直击市场乱象痛点:一是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此处的有奖销售信息包含奖项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二是有奖销售活动开始后,无正当理由变更有奖销售信息。三是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等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谎称有奖”包括宣称有奖而实际无奖,也包括宣传有大奖而实际只有小奖。四是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经营者以非现金形式的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作为奖品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计算其金额。
这些规定绝非束缚商家的营销创意,而是为良性竞争保驾护航。法律约束的是投机取巧的套路,保护的是合规经营的初心;限制的是扰乱市场的乱象,守护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清晰的规则,能让每一份优惠都明明白白,每一次中奖都真真切切,把真正的消费选择权与知情权还给每一位消费者。对于广大经营者而言,合规从来不是负担,而是最低成本、最长久的经营智慧。在流量红利渐趋理性的当下,一时的套路或许能换来短期关注,唯有透明的规则、兑现的承诺、真实的福利,才能将一次性流量转化为长久的口碑,让消费者愿意信任、愿意选择、愿意复购,筑牢品牌发展的根基。对于消费者来说,新修订的法律是坚实的权益“保护伞”。面对模糊不清、暗藏套路的有奖销售活动,无需忍气吞声,清晰的法律界定让维权有法可依,让消费更有底气,安心享受优惠,放心参与活动,真正成为市场消费的主角。
请广大经营者在日常经营或者节假日促销的过程中,严禁采取欺骗、误导等不当手段进行有奖销售,少一些套路陷阱,多一份真诚坦荡;少一些无序竞争,多一份公平共赢。同时也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遭遇违法有奖销售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不当有奖销售的线索,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进行反映,携手共建诚信、公平、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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