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扎实推动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任务落地,现就进一步加强行风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照清单全面排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系统行风问题排查整治指引清单》(市监综发〔2023〕40号)和我省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以来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省局梳理汇总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方面共41类226项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形成《青海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问题排查整治指引清单》(见附件),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省局《指引清单》,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责,全面开展行风问题排查整治。
二、深化问题公开征集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行风问题公开征集,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在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设置调查问卷,开通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信箱和投诉举报电话,组织开展市场主体面对面座谈等多种形式,持续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行风问题线索,及时做好问题分类处置和反馈工作。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深化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通过工作调研、监督检查,张贴公告等形式,扩大市场主体知晓率,提升群众参与率,确保行风问题征集于基层,行风建设成果惠及基层。
三、突出职责统筹发力
行风问题排查整治要结合《青海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方案》《青海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任务要求,重点围绕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三个领域,由优化审批服务指导组、规范日常监管指导组、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组、廉洁用权监督组、队伍建设指导组等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开展排查整治,相关处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逐一开展整治。
四、持续深化问题整治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征集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对舆论影响较大或需要一定范围内重点解决的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能在短期内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中长期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举措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做好跟踪督促落实,确保问题纠治到位。
五、强化总结促进提升
各单位、各部门要持续抓好行风建设总结报告工作,各市州局要严格按照总局工作要求,于每月10日前向省局报送上个月行风问题排查整治台账统计表,年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对工作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要认真归纳提炼,及时总结报送工作信息。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行风建设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实际行动,持续助力市场监管事业不断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青海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问题排查整治指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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