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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你拍我查”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27    信息来源:反不正当竞争处    浏览次数: 1301

为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聚焦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辅助工具以及宣称具有“保健”功能功效的器材、用品等产品和服务,开展“你拍我查”活动。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案源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无证无照销售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辅助工具以及宣称具有“保健”功能功效的器材、用品、用具的;

2.发布虚假或违法广告推销药品、保健品的;

3.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名义,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夸大普通食品或日用品功效,以假患者证言误导消费者的;

4.向老年人等特定消费群体推销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伪高科技保健品的;

5.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的;

6.通过网络红人、网络软文分享虚假消费体验,制造虚假口碑诱导老年人购买相关产品或服务的;

7.经营者不明码标价,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老年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8.养老机构、老年“幸福食堂”等提供老年餐饮服务的机构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向老年人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的;

9.其他涉及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专线:0971-12315

邮箱:西宁地区  xnfbzdjz@163.com

海东地区  hdscjck@163.com

海西地区  haixi_ipo@126.com

海南地区  hnzsjzfjc@163.com

海北地区  hbscjg2025@163.com

黄南地区  zsww0571@163.com

玉树地区  ysxiaobaoke12315@163.com

果洛地区  glgsgpjy@126.com

三、线索征集要求

1.本渠道专门受理我省市场监管领域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线索,其他市场监管领域事项请通过12315投诉举报专线或全国12315平台等渠道反映。

2.举报人可通过拍照、摄像、截屏、录屏等方式固定涉嫌违法线索并上传至相关邮箱。举报人拍摄的图片、视频等资料应真实合法,匿名举报的,需提供有效方式以便核查。

3.举报时须完整提供涉事主体信息、具体违法违规事实、发生时间、地点等要素,建议通过邮件或书面信函形式提交,以便存档核查。

我局将对拍摄举报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认真核查处置,并对线索提供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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