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聚焦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辅助工具以及宣称具有“保健”功能功效的器材、用品等产品和服务,开展“你拍我查”活动。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案源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无证无照销售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辅助工具以及宣称具有“保健”功能功效的器材、用品、用具的;
2.发布虚假或违法广告推销药品、保健品的;
3.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名义,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夸大普通食品或日用品功效,以假患者证言误导消费者的;
4.向老年人等特定消费群体推销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伪高科技保健品的;
5.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的;
6.通过网络红人、网络软文分享虚假消费体验,制造虚假口碑诱导老年人购买相关产品或服务的;
7.经营者不明码标价,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老年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8.养老机构、老年“幸福食堂”等提供老年餐饮服务的机构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向老年人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的;
9.其他涉及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专线:0971-12315
邮箱:西宁地区 xnfbzdjz@163.com
海东地区 hdscjck@163.com
海西地区 haixi_ipo@126.com
海南地区 hnzsjzfjc@163.com
海北地区 hbscjg2025@163.com
黄南地区 zsww0571@163.com
玉树地区 ysxiaobaoke12315@163.com
果洛地区 glgsgpjy@126.com
三、线索征集要求
1.本渠道专门受理我省市场监管领域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线索,其他市场监管领域事项请通过12315投诉举报专线或全国12315平台等渠道反映。
2.举报人可通过拍照、摄像、截屏、录屏等方式固定涉嫌违法线索并上传至相关邮箱。举报人拍摄的图片、视频等资料应真实合法,匿名举报的,需提供有效方式以便核查。
3.举报时须完整提供涉事主体信息、具体违法违规事实、发生时间、地点等要素,建议通过邮件或书面信函形式提交,以便存档核查。
我局将对拍摄举报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认真核查处置,并对线索提供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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