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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宁东市监信监罚送告〔2025〕02号
发布时间: 2025/02/26 信息来源: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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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原之娇商贸有限公司等293户市场主体(名单见附件):
本局于2025年2月2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东市监处罚〔2025〕024号),内容是:你(单位)未按规定依法公示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属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对你公司(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东市监处罚〔2025〕024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西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若颍 肖霞 联系电话:0971-7288057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西路90号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3室
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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