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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限期接受询问调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2    信息来源:河南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6388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我局依法对河南县叁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1户企业(以下简称当事人,名单后附)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被我局立案。为调查了解当事人相关情况,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限当事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前来我局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斌  卓玛加   联系电话:0973-7701841

地址:青海省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优干宁镇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附件:《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接受询问调查31户企业名单》


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版权所有: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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