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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消费维权惠万家”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 2013/11/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3267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消费者诉求,省工商局自8月1日起,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消费维权惠万家”行动,采取六项措施有效推进了全省消保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认真征求意见,查摆存在的问题。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多角度、多层次、多范围征求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放调查问卷279516份,召开各类座谈会111次,走访群众16729人次,征求各类意见建议142条,经梳理归纳为29条。二是强化市场整治,打击欺诈侵权行为。先后对建材、汽车、儿童用品、服装鞋帽、房地产、旅游餐饮等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41272户次,检查市场219个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97起,案值913.01万元。部署开展了对银行业、电信业等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严厉查处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抽查各类格式合同8122份,纠正不规范合同条文14条(款),对房地产、旅游、移动通讯等13类30种合同进行了备案,终止了300多家餐饮企业强制收取餐具消毒费的违规行为。三是畅通申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已在全省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787个,聘请消费义务监督员621名,举办了青海省首届消费投诉技能大赛,实现了12315电话在全省直接拨打,并在省工商局门户网站新设立了12315申诉举报模块。期间,受理消费申投诉553起,解决541起,涉及电信、家电、物业、食品、金融、建材等多个领域,解决率为97.8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2.54万元。四是加强行政指导,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通过建议、提醒、公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主动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不经销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 “三包”和“质量承诺”等法定义务。期间,开展行政指导332次,参与企业1951家,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了经营者诚信意识。五是快速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化解消费矛盾。省消费者协会积极协调甘肃省旅游局,在3个小时内成功解决30名山东游客因甘肃国泰旅行社擅自改变在青旅游线路造成的群体投诉事件,责令经营者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3万元。西宁市工商局及时介入海南州贵南县15名农民消费者由于农用机械质量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百万元,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六是加大宣??教育力度,营造维权活动氛围。各级工商部门协同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教育引导128次,对55组品牌服装开展了比较试验。会同商务、旅游、消防等相关部门,牵手省内主流媒体记者及消费者代表27人,走进西宁市7家四星级酒店进行消费体验活动。全省系统共发放宣传资料27万余份,召开专题讲座64次,组织举办“一会两站”培训班74期,经营户培训班110期。提供各类信息咨询1034次(条),发布消费警示32期,编写专题信息152期,在各类媒体播发新闻报道93次。同时,组织开展了12315开放日活动,邀请近万名群众参观各级12315指挥中心。通过双方交流互动,增进了理解信任,促进了工商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目前,工商部门12315电话一次接通率达到80%以上,消费申诉处结率达100%,消费者满意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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