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省 级)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服务指南(省级)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2.子项名称
(1)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首次申请
(2)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3)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申请变更
(4)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申请扩项
3.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4.实施机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5.受理、审批层级:省级
6.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二、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 授权任务的要求;
2.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3.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
4.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二)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具备申请人条件,符合实施《计量法》的需要,且通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考核的,准予批准。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三、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不涉及企业经营许可)
4.许可证件名称:计量授权证书
5.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具体改革举措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将审批信息统一归集至有关数据平台。
(2)取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等申请材料。
(3)对变更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或计量规程等无需现场审查的事项,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自愿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审批部门对承诺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办理。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计量授权考核申请书和项目表
3.考核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
4.质量手册
五、中介服务
无
六、审批程序
1.程序环节
(1)申请人申请;
(2)审批机构受理 / 不予受理;
(3)专家组考核评审;
(4)审批机构审查;
(5)核发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2.是否需要现场勘验:是
3.是否需要专家评审:是
4.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5.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七、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考核时间不计入)
八、收费
无
九、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名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5年
3.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授权相关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
4.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授权单位申请延续。
5.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依申请
十、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有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不公布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根据实施《计量法》的需要
十一、行政许可申报具体说明
1.受理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2.网上申报平台:青海省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s://www.qhzwfw.gov.cn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一体化审批系统(企业申报系统)
网址:https://139.170.150.56:30010/SignIn/login.html
3.窗口受理电话:0971-5115612
4.窗口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5.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971-6161721
十二、监管主体
市场监管总局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