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适用范围
受理范围:适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批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41号)
申请主体:法人资格
二、办理职责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的受理、审批和发证。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八条;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
(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41号);
(四)《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
(五)《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2—2022)。
四、受理和决定机构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省市场监管局窗口、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受理条件
(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二)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申请条件详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2—2022)
六、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 |
电子材料 |
封面及“申请核准项目”加盖申请人公章 |
2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电子材料 |
无法在线核验时 |
3 |
变更说明及相关见证材料 |
电子材料 |
申请变更核准时 |
七、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https://139.170.150.56:30010/SignIn/login.html
联系电话:0971-5115612 5115649
办公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4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八、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
九、办理方式
网上办、一次办。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6个工作日(鉴定评审与整改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时限内)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审批结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三、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十四、咨询途径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或电话咨询:0971-5115612、6161715、6161717
十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12315
网上投诉:https://www.qhzwfw.gov.cn/;
十六、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971-5115612 查询网址:https://www.q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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