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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姓名 |
叶子夕 |
| 申请时间 |
2025-08-30 |
| 申请内容 |
您好,非常不好意思,我是高校的研究人员,正在做全国的商事登记制度的相关研究,之前已经叨扰过,但是还有一些具体时间需要确认,所以再次麻烦您。本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想确定企业登记注册商事制度改革的三个时间节点:
1、贵省【开始】在企业登记注册过程中使用网上办理系统(如网上登记等功能)的【具体时间(年/月/日)】;
2、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5〕231号)《工商总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3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试点工作,请问贵省【实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具体时间(年/月/日)】;
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号)》,要求“使用总局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请问贵省线上系统采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的【具体时间(年/月/日)】。 |
| 用途描述 |
科研需要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单位 |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回复时间 |
2025-09-12 |
| 回复内容 |
叶子夕:
我单位于2025年9月3日收到您通过我单位门户网站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审查,您申请公开“企业登记注册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时间”的信息,我单位予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之规定,就您申请公开的事项进行答复,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青市监依申请〔2025〕第9号)。
我单位已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青市监依申请〔2025〕第9号)按照您的要求发送到了您的邮箱,请注意查收并及时回复。
感谢您对青海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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